关于开展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中期落实情况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摄影作者: 时间: 2013年8月20日 【字号:        



        为切实推进公司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和“六五”普法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股份公司中期检查的统一部署,公司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中期落实情况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公司法〔2013〕160号)文件,自5月15日至6月25日在公司内部开展了中期检查工作。公司下属20家二级单位(含子公司、控股公司) 均按照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了中期检查并上报了本次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大多数单位在自查自评中,既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又全面客观地找差距、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基本达到了检查的预期目的,为最终实现公司法制及普法等“两项”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及上报的书面总结,并结合各单位日常法制工作开展等综合情况,公司通过统一考评,三年法制目标及“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做的较好的单位有:一分局、基础设施分局、海西分公司、机电安装分局、两河口施工局等5家单位。
        通过本次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少数单位领导对法制工作及普法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仍不足;2.部分单位法律审核流于形式;3.部分单位法务人员未进入角色或发挥作用不强;4.法务人员持证上岗率与目标要求距离较大;5.施工项目点多面广,集中普法学习度难较大,且工学矛盾较为突出。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个例,有的带有普遍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法制三年目标及“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2013年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落实股份公司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司法〔2012〕270号)及《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公司法〔2012〕203号)等文件规定,以本次中期检查为新的起点,提振信心、攻艰克难、创新务实、奋发有为,积极对标并积极整改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构筑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支撑及保障,努力实现股份公司提出的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及“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