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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的现实困境、成因解析与对策思考
来源:审计部 作者:翟守文 时间:2025年6月20日 文字大小:【      

摘要:审计整改作为审计监督的 “后半篇文章”,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纠偏与完善,更在于通过这一过程夯实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性,倒逼被审计单位规范治理,防范运营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也有了较大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整改工作中仍有一些难题,亟待加以解决。

关键词:审计整改、机制、问题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其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缺陷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也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审计整改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者执行审计部门作出的处分处罚等决定的行为;二是被审计者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保护财产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几年,随着审计工作的开展,各层级制定、优化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使审计整改工作得到强化。但是部分审计整改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审计整改不彻底,审计成效不明显问题仍然存在。

一、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整改工作机制不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审计单位未完全建立审计整改机制,审计整改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督促机制,导致整改工作推进难度大,整改压力传导存在逐层衰减现象,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偏差。

(二)部门协同不畅,协作配合低效。涉及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在实际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因职责不明确、沟通不顺畅等原因,导致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整改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三)审计查出部分问题延续时间较长,历史性、综合性交织,整改难度大,整改缺乏长效机制。有些问题涉及以前项目,历史较为久远,涉及多个时期、多个方面问题,当事人变动大,整改困难;有的只针对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没有对同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缺乏系统性的整改措施,没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没有将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未进行举一反三,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整改推进如“走过场”,存在“雨过地皮湿”“雷声大雨点小”的表面化问题。纸面整改多,整改成果缺少支撑材料,内部的深层次问题并未解决。犹如给企业治理装上“虚假保险丝”,随时可能引发更大的经营风险。

二、审计整改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被审计单位整改意识停留在“被动应付”层面,缺乏“审计即体检”的认识,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及整改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对查出的问题有抵触情绪,缺乏主动整改意识,认为审计查出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不是大问题。抱着“过关”心态,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在整改报告中承诺今后加强管理,应付了事,达不到审计整改应有的效果。整改措施不够全面,不足以落实整改要求。

(二)责任压不实、问效不力。一是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较多,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和反馈的监督检查较少,收到被审计者的整改报告和有关整改资料就视为已整改,没有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个别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采取“选择性整改”策略,对容易整改的问题敷衍交差,对复杂问题推诿扯皮,整改工作停留在“纸上表态、会上承诺”层面,未形成“真改、实改、彻底改”的实效。

(三)整改机制不健全。一是整改协调机制不健全,有关单位未积极协助,缺乏审计监督合力。二是整改落实机制不健全,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整改工作不主动、不及时,未抓好整改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对已整改问题,未举一反三,未及时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屡审屡犯”的问题还经常出现。四是整改问责机制不健全,未通过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缺乏审计查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处理处罚力度。五是法律机制不完善。对国家审计、有关主管部门应承担的整改责任、时效及标准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界定。

(二)审计部门惩治处罚手段有限,权威性不足。目前虽然有一些法规制度规定了审计整改的要求和程序,但针对审计整改检查的具体规定仍显不足,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行为也缺乏有效的约束。这导致审计整改检查工作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都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缺乏强制性与威慑性手段,对一些单位拒绝整改、拖延整改的现象往往需要借用其他部门力量联动协作,合力推进。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

(三)审计意见及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推进遇阻,难以达成预期效果。有的问题现场审计时查得不深不透,未对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的审计建议不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整改措施难以实施;或者在对个别审计发现问题定性时可能没有充分征求或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建议,导致被审计单位不服气,对提出的整改建议不予采纳。有的单位缺乏审计整改所需的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整改方案反复出错。有的整改资金、人力投入不足,整改效果不能满足要求。

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思考

(一)通过多维宣传,牢固树立“审计整改是经济体检 + 健康管理”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整改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审计进点时,审计组要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即审即改的整改要求;审计过程中,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其意识到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自身管理、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要严格把握审计整改标准,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认真整改。

(二)积极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协调推动审计整改问题落实。审计问题的产生很多源于机制、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审计整改要从机制、制度上入手,从源头上规范,进一步完善机制。一是要完善制度机制。对有关主管部门应承担的整改责任、时效及标准在规章制度上明确界定;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牵头研究审计查出的行业(领域)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会同审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办,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按方案认真执行,且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既要督促纠正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等,推动标本兼治。二是完善整改问责机制。由纪委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制发审计整改问责办法,明确审计整改问责启动的临界点,启动程序,问责方式,如对拒不整改的实行戒免、停职、停岗,对应整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及时约谈问责、进行通报批评,对长期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从而使审计整改真改实改、应改尽改,落地见效。

(三)加强领导,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被审计单位党委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审计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有调整的,做好审计整改交接工作,确保整改责任得以持续落实。

(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实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不遮掩回避、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不蒙混过关,逐条逐项细化梳理问题,形成清单、责任上肩、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真整改、严整改,切实遵循财经制度、守护资产价值根基、促进廉政建设、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被审计单位在落实审计整改时,被审计单位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制定整改措施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突出实效性和长效性;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要注重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式,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强化审计能力建设,更新审计服务理念。审计人员既要研精覃思政策法规与业务流程,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查错漏的火眼金睛”,更要在整改推进中磨砺“破难题的金刚钻”,让能力提升与质量精进同频共振。对照审计发现典型性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审计建议,整改措施要精准,不能泛泛而谈。一是审计问题要查深查透,寻其根源,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消除病根”;二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让问题更具有针对性;三是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充分与被审计单位沟通,避免“大而空”,追求“小而精”,让建议切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整改成效取决于审计发现问题是否具有整改价值,是否对经营管理有着重大影响并且是被审计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还要更新审计服务理念,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服务和帮助。一是要加强财经法纪的宣传,增强财经法纪意识,消除抵触情绪;二是要把整改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边审计边整改,对审计中发现的正在发生的问题,及时提醒和制止;三是要与被审计单位一起分析审计结果,多从制度、机制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提高审计建议的操作性、可行性,便于被审计者采纳;四是还可协助被审计者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五是加强内审宣传,促进各单位主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同时,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教育,抽调内审人员参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努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审计人员在运用传统的审计整改手段的同时,还要不断丰富优化审计整改手段,采取领导干部带队回访、整改专题调研、问题核查复核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和销号制度,采取电话、发函、现场督查等方式,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现场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让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六)加强新技术应用,赋能审计整改升级。创新构建数据分析新模式,全面深化审计整改效能。积极推动“互联网 + 大数据”在审计领域的深度应用,全力构建数字化审计体系,充分运用数据多维分析等前沿理念与技术,加强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与关联分析。基于审计大数据分析结果,开展导向型与目标型整改工作,整合形成审计整改大数据资源库,以数据流为纽带串联审计整改全流程,实现统筹决策、协同推进的高效管理模式。

通过及时反馈整改落实信息,将审计整改实际情况与前期数据分析结果进行精准比对,动态修正前期数据分析存在的偏差。重点聚焦整改不到位、推进迟缓等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并探寻有效解决对策。同时,借助数据关联分析挖掘共性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当前以非现场审计整改检查为主的现状,应进一步探索信息化技术在审计整改检查中的创新应用。例如,研发审计整改情况动态跟踪系统,便于被审计单位实时填报整改进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该系统具备自动校验、核对与判断功能,能够快速识别审计整改中的异常情况,审计人员可据此对系统提示的疑点进行重点核查。此外,审计机关可定期采集并更新相关业务部门的电子数据,通过持续的数据分析验证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七)聚焦审计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一是把整改情况落实到问责机制上。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处理,根据审计移送线索,延伸追溯核查,达到“审计一点、整治一片”的效果,注重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追责问责、一追到底。

二是把整改情况落实到用人制度上。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与选人用人工作相结合,起到“显微镜”作用,靶向精准推动整改“全落实”。对审计中发现不合理、不规范或廉政风险较大等问题,视情形进行谈话,强化问题整改,纳入干部提醒函询诫勉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利剑”作用。

三是把整改情况落实到民主生活会上。从政治高度查问题,从党性方面挖根源,从责任落实找不足。制定审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细化措施,扛起责任,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对照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落实、有回音,班子成员间直面问题,敞开思想,动真格、有“辣”味,不遮不掩,敢于担当。

四是把整改情况落实到目标考核上。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年度目标管理等考核内容,加大审计整改考核力度,对问题不解决的、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考核部门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单位有关审计整改情况,向审计部门征求意见,确保“四个及时”,即违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查处,管理漏洞及时得到堵塞,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得到修补。

总之,审计整改作为审计监督闭环的“收官之笔”,是审计工作的终点站,也是审计成果展现的起点站,要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与指示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时代使命感坚持源头治理,由浅入深、由线到面把存在的问题开展全域扫描、体系化梳理,重点聚焦“屡改屡犯”的“沉疴”难题,深层挖掘各类链条性、衍生性问题,抓实政策纠偏、机制重构、制度创新、责任追溯等工作,以“改”促治、以“改”提质、以“改”强基,切实实现一处审计、多处联动、全域提升的治理效能。


参考文献:

1.胡智  《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思考》

2.涡阳县审计局《基层审计整改工作现状及改进建议》

3.临清市审计局《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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