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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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6月8日,公司审计部组织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学习讨论。 与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比,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领导机制、组织体系、审计内容和范围及工作保障等,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针对整改不彻底现象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新修订的审计法为准绳,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工作广度和深度,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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